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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法典》普法之监护人资格被撤销,负担义务照常
    《民法典》普法之监护人资格被撤销,负担义务照常
    监护人资格被撤销,负担义务照常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七条:依法负担被监护人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的父母、子女、配偶等,被人民法院撤销监护人资格后,应当继续履行负担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共7编、1260条,各编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以及附则。 ...
  • 《民法典》普法之最有利于被监护人原则
    《民法典》普法之最有利于被监护人原则
    最有利于被监护人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第三十五条: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在作出与被监护人利益有关的决定时,应当根据被监护人的年龄和智力状况,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   成...
  • 《民法典》普法之自然灾害致宅基地灭失,应给村民重新分配
    《民法典》普法之自然灾害致宅基地灭失,应给村民重新分配
    自然灾害致宅基地灭失,应给村民重新分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四条: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依法重新分配宅基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共7编、1260条,各编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以及附则。 ...
  • 《民法典》普法之报酬价款约定不明 可协议补充
    《民法典》普法之报酬价款约定不明 可协议补充
    报酬价款约定不明 可协议补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共7编、1260条,各编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
  • 《民法典》普法之“标题党”捏造歪曲事实要担责
    《民法典》普法之“标题党”捏造歪曲事实要担责
    “标题党”捏造歪曲事实要担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五条行为人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影响他人名誉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捏造、歪曲事实; (二)对他人提供的严重失实内容未尽到合理核实义务; (三)使用侮辱性言辞等贬损他人名誉。 ...
  • 《民法典》普法之变更姓名 要依法“走程序”
    《民法典》普法之变更姓名 要依法“走程序”
    变更姓名 要依法“走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六条规定:自然人决定、变更姓名,或者法人、非法人组织决定、变更、转让名称的,应当依法向有关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共7编、1260条,各编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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