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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法典》普法之离婚了孩子跟谁?8岁孩子有话语权
    《民法典》普法之离婚了孩子跟谁?8岁孩子有话语权
    离婚了孩子跟谁?8岁孩子有话语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共7编...
  • 《民法典》普法之夫妻双方共有房产,一方不得擅自买卖
    《民法典》普法之夫妻双方共有房产,一方不得擅自买卖
    夫妻双方共有房产,一方不得擅自买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一条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共7编、1260条,各编依次...
  • 《民法典》普法之变更姓名,要依法“走程序”
    《民法典》普法之变更姓名,要依法“走程序”
    变更姓名,要依法“走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六条:自然人决定变更姓名,或者法人、非法人组织决定、变更、转让名称的,应当依法向有关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民事主体变更姓名、名称的,变更前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其具有法律约束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民法典》普法之连带债务按份额比例承担
    《民法典》普法之连带债务按份额比例承担
    连带债务按份额比例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九条:连带债务人之间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 实际承担债务超过自己份额的连带债务人,有权就超出部分在其他连带债务人未履行的份额范围内向其追偿,并相应地享有债权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其他连带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可以向该债务人主张。 被追偿...
  • 《民法典》普法之营利法人对其不动产和动产,享有所有权
    《民法典》普法之营利法人对其不动产和动产,享有所有权
    营利法人对其不动产和动产,享有所有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六十九条:营利法人对其不动产和动产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章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营利法人以外的法人,对其不动产和动产的权利,适用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章程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
  • 《民法典》普法之死亡宣告被撤销,其继承人应当返还财产
    《民法典》普法之死亡宣告被撤销,其继承人应当返还财产
    死亡宣告被撤销,其继承人应当返还财产 被撤销死亡宣告的人有权请求依照本法第六编(继承)取得其财产的民事主体返还财产;无法返还的,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利害关系人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他人被宣告死亡而取得其财产的,除应当返还财产外,还应当对由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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