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办律师-陈雪平(非法行医罪案件)
2018年8月10日,太原市公安局迎泽分局以被告人游某涉嫌非法行医罪向迎泽区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该案缘起2009年时游某因在北京市中邮普泰移动通信设备有限公司太原分公司工作,与在该辖区工商管理部门工作的霍某认识,之后一直相互来往。2016年5月10日前后,霍某因见游某的皮肤突然变好,询问原因,得知其使用其父(原晋中市军分区军医,此时已去世)留下的一种叫“坤宁丸”的药丸调理,遂主动要求给其调理(使用)。游某碍于霍某系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人员不好得罪,遂同意给其调理,未收取其任何费用。数月后,霍某感觉身体不适,到医院做内诊时发现阴道粘连四分之三,经太原小店区司法鉴定中心鉴定,霍某因阴道粘连、狭窄被评定为五级伤残。
游某于2018年2月7日被太原市公安局迎泽分局以其涉嫌非法行医罪刑事拘留并提请迎泽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辩护人力陈事实,请求迎泽区人民检察院不子批准逮捕。2018年2月14日,迎泽区人民检察院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书,迎泽分局对游源溢办理取保候审。之后,太原市公安局迎泽分局经侦查后移送迎泽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迎泽区人民检察院于2019年1月8日以被告人游某涉案“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直接决定对游某不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