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办律师-陈雪平(故意杀人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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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月3日,太原市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任某构成故意杀人罪向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因该案系由感情纠纷引起,本人作为被告人任某的辩护人,从双方家庭的事实状况出发,剖析案情,引导被告人在认罪悔罪的基础上,利用法院组织的多次庭前会议的机会,劝说被告人家属对被害人家属进行力所能及的积极赔偿,从而取得被害人家属谅解,为案件的合理解决创造了条件。

该案系由太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宁建新担任公诉人、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侯晓东担任审判长,为山西省首例两长同台办案案件。该案因民事赔偿部分在庭前会议期间调解解决,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7年8月3日开庭后当庭宣判,被告人任某被判15年有期徒刑。判决后,被告人和被害人家属双方均服判,且均未上诉,从而大大节约了司法资源,极大缓和了本来剑拔弩张的社会矛盾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