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办律师-贾沙(借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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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至2018年间,山西**软件工程有限公司和陈某、王某等人合作,为该公司产品开发全国各地市场,在此期间,陈某以跑业务之名数次向公司借款,后开发市场并未成功,陈某某拒不归还借款,为达成其目的,以劳动争议的名义恶意申请仲裁。

律师接受委托后,发现该企业管理相对粗放,经过大量的调查取证。坚持**公司与陈某等人为合作关系而非劳动关系,在众多证据支持下,劳动仲裁委支持我方观点。

陈某、王某等人的行为使该公司合作人员竟相效仿,严重侵犯了民营企业的财产权利,造成了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该案的处理解决了该企业的一次重大危机。

事后该企业亦聘请该律师为法律顾问,对该公司进行全面法律体检。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