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关于我们
  • 专业领域
  • 经典案例
  • 全球体系
  • 京师动态
  • 京师党建
  • 京师公益
  • 招贤纳士
  • 联系我们

京师动态

网站首页 > 京师动态
  • 京师活动
  • 讲座会议
  • 普法活动
  • 每日问典
  • 京师太原之星
  • 《民法典》普法之债务人行为不当影响债权实现,债权人可以请求撤销
    《民法典》普法之债务人行为不当影响债权实现,债权人可以请求撤销
    债务人行为不当影响债权实现,债权人可以请求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九条: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
  • 《民法典》普法之代理人失职造成被代理人损害的,应担责
    《民法典》普法之代理人失职造成被代理人损害的,应担责
    代理人失职造成被代理人损害的,应担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四条:代理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职责,造成被代理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代理人和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合法权益的,代理人和相对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共7编、1260条,各编依次为...
  • 《民法典》普法之互负债务的抵销在通知到达对方时生效
    《民法典》普法之互负债务的抵销在通知到达对方时生效
    互负债务的抵销在通知到达对方时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 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
  • 《民法典》普法之同时约定定金和违约金的可以选择适用
    《民法典》普法之同时约定定金和违约金的可以选择适用
    同时约定定金和违约金的可以选择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八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共7编、1260条,各编依次...
  • 《民法典》普法之违约金的约定要注意遵循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
    《民法典》普法之违约金的约定要注意遵循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
    违约金的约定要注意遵循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
  • 《民法典》普法之婚姻无效,无过错方有权请求赔偿
    《民法典》普法之婚姻无效,无过错方有权请求赔偿
    婚姻无效,无过错方有权请求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
  • 上一页
  • 下一页
  • 一键电话
  • 一键短信
  • 地图导航
  • 返回首页